税务处罚听证范围是怎样的?
我收到了税务部门的处罚通知,听说有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听证。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处罚能申请听证,想了解下税务处罚听证范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这种情况符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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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罚听证,简单来说,就是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给当事人一个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机会,让处罚决定更加公平公正。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也就是说,当税务机关对公民的罚款达到2000元及以上,或者对法人、其他组织的罚款达到1万元及以上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此外,对于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处罚,当事人同样有权利要求举行听证。因为吊销许可证件会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等产生重大影响,给予当事人听证的权利,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表达自己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而且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这样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方便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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