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和安装起重机分别核算时税率是多少?
我经营一家企业,既负责起重机 的生产又负责安装,想分别核算生产和安装业务的税收。但不太清楚这两种业务各自适用的税率是多少,不知道税法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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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企业生产和安装起重机分别核算时的税率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等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同的业务和情况适用不同的税率。
对于企业生产起重机的业务,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特殊情况外,税率为13%。起重机作为一般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业务通常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也就是说,企业将生产好的起重机销售出去时,要按照销售额的13%计算缴纳增值税。
而企业安装起重机的业务,属于提供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所以企业为客户安装起重机所取得的收入,应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过,如果企业符合一些特定条件,还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例如,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清包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甲 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但企业一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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