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教师产假国家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我是一名教师,目前怀孕了,很关心自己能休多长时间的产假,以及在产假期间有哪些具体的待遇和要求。像遇到难产或者生多胞胎的情况,产假会不会有变化,还有如果产假和寒暑假重合了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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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产假是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则给予产假90天。 部分地区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这样算下来新产假可达158天,且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另外,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执行。若教师就职单位有更好的产假福利制度的,则按照单位的产假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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