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是一名临时工,下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临时工身份,在这种情况下算工伤吗?如果算的话,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能得到哪些赔偿呢?实在是很迷茫,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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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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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临时工在法律上也属于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判断是否为工伤的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如果临时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流程如下: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在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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