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金额达到多少会被刑事拘留?


在我国,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涉及盗窃罪时,并不是单纯依据盗窃金额来决定是否进行刑事拘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也就是说,即便盗窃金额未达到一定标准,但存在上述情形,也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其次,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盗窃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时,就可能以盗窃罪立案侦查,进而有可能被刑事拘留。不过,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的立案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外,除了金额标准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盗窃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也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