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家遭贼了,丢了一些财物,我想知道盗窃财物到什么程度警方才会立案处理,是不是只要有盗窃行为就会立案,还是有金额或者其他方面的标准,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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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很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当这种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警方会进行立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过,各省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外,除了数额标准外,即使盗窃财物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一些特定情形的,也会予以立案。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要具备这些情形之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简单来讲,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被盗财物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存在上述特定情形之一,就可以向警方报案,警方会依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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