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定罪的三个依据是什么?


判刑定罪是司法机关的重要工作,它有三个关键依据。首先是事实依据。简单来说,事实依据就是案件实际发生的情况,是整个判刑定罪的基础。司法机关要全面、准确地查明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比如张三在某个晚上潜入李四家中盗窃财物,这里盗窃的时间(晚上)、地点(李四家)、手段(潜入)、后果(财物被盗)等都是事实依据。这就好比建房子的地基,只有把地基打牢,后续的判刑定罪才能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其次是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就是我国制定的各种刑事法律条文。当司法机关查明犯罪事实后,就要依据这些法律条文来判断犯罪行为构成什么罪名,以及应该给予怎样的处罚。比如对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对照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确定罪名和刑罚。 最后是政策依据。政策依据是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形势和犯罪特点制定的刑事政策。这些政策会影响到对犯罪行为的处理宽严程度。比如在某些特定时期,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国家可能会采取“严打”政策,加大打击力度;而对于一些轻微犯罪,可能会采取宽缓的政策,注重教育和改造。政策依据体现了国家对犯罪治理的宏观导向和价值取向。它与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相互配合,共同为准确、公正地判刑定罪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