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商标注册是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得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商标注册所需的手续。
首先是准备申请材料。以企业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图样可以是黑白的,也可以是彩色的,一般要求图样规格为5×5厘米至10×10厘米。此外,应明确商标的使用范围,也就是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准确填写您希望该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这一步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该条规定了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的文件和具体要求。
接下来是提交申请。您可以选择自行办理,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另外,还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该条明确了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途径。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例如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盖章是否完整等。如果存在手续不完整或者文件不规范的情况,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形式审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该条规定了商标局对申请手续和申请文件的审查要求。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的全面审查,包括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实质审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这些条款规定了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公告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再次刊登公告。至此,商标注册手续完成,申请人正式获得商标专用权。这一程序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