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资料,根据理赔的类型(如向责任方索赔、向保险公司理赔等)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害情况(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有所不同,以下为你分类介绍: **向责任方索赔或进行诉讼时通常需要的资料**: 1. **主体资格证明类**: - 原告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资料;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交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主体登记资料;若原告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 若是死者家属索赔,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 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2. **诉讼及代理资格证明类**: -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 **事故及赔偿相关证明类**: - 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 如有法医鉴定,需提供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 人身受损的,要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 财务受损的,需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通常需要的资料(交强险为例)**: 1. 交强险的保险单。 2.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 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若被保险人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提供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5.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6.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