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索赔需要知道哪些知识?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需要了解以下重要知识: 首先,关于责任划分与索赔方式: - 对方全责:如果事故损失较小,可选择与肇事方私了,由对方现场支付修车费用。若损失较大,交警介入后,要积极指认对方违章行为,并一起去对方的定损点定损。 - 己方全责:300元以下小剐小碰建议私了;不想掏钱修车可按单方事故处理。事故严重时,需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扣分罚款后报案,双方一起定损索赔;若是单方事故(如自己倒车撞树),报案后等定损员现场勘查,按程序理赔。 - 责任对等或“肇事方”逃逸:对等责任请交警开事故单后各自报案索赔;肇事方逃逸且损失大时,需交警勘验现场立案侦查,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损失小且找不到肇事方,可找小区物业开证明(可能存在扯皮情况)或走单方事故报案定损。 其次,索赔的基本流程和要点: - 及时报案:根据《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可咨询保险公司处理方法等。 - 积极施救:《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为此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投保人不能放任、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 - 主动协助:依据《保险法》第23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 - 心中有数:结案前向交警了解事故责任、损失情况以及伤者赔偿费用等,再向保险公司明确赔偿范围,尽量减少损失。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修理厂修车时,要与保险公司沟通价格。若发现定损时遗漏车辆损失,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二次查勘定损。 - 见好就收:小的车损可自己承担,这样在保险公司记录中出险率低,能享受低费率优惠;避免因小损失频繁索赔导致费率调高,也不要因怕麻烦而放弃合理索赔。 最后,关于保险公司免赔情况: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