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走保险程序?


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程序,一般有以下步骤: **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如交警部门)报警,同时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保险公司能及时了解事故情况,也方便后续理赔工作的开展。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顺序,而及时报案是启动保险理赔的重要前提。 **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相关机构到事故现场勘查,了解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收集证据和资料,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会委托专业技术部门提供支持。之后会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如果被保险人对定损估价有异议,可以自己委托相关机构重新估价,待双方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后,再进行下一步。 **抢救治疗(如有人员受伤)**:如果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伤者去医院抢救治疗,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认定**: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由相关部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方的赔偿义务。 **递交索赔**:被保险人要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通常需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理赔付款**: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若真实可靠,就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并进行赔付。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