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费用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费用: - 医疗费:这是因治疗交通事故导致的伤病所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都在其范围内。确定依据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同时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 - 误工费:当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收入减少,就会产生误工费。一般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也就是护理受害人支出的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的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于伙食消费的费用,通常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 营养费: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补充营养时产生的费用,它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 残疾赔偿金:要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赔偿义务人就得给予残疾赔偿金。它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当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 除了人身损害赔偿,还有财产损害赔偿,比如车辆的维修费用,如果车辆报废则要赔偿车辆价值;还有随身物品的损坏赔偿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 残疾辅助器具费:为辅助残疾受害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所需的器具费用。 -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有需要扶养的人,赔偿中会包含这部分费用,用于保障被扶养人的生活。 - 后续治疗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续还需要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