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可以求偿的项目有哪些?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和对方在责任认定上已经没有争议了,但对于赔偿项目不太清楚。想知道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里,我能要求对方赔偿哪些项目呢?比如医疗费肯定能赔,那误工费、营养费这些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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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可以求偿的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这其中包括医疗费,也就是受害人在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等所花费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还有误工费,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其次是护理费,当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时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是可以求偿的,它是对受害人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补助,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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