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交通肇事罪的委托书怎么写?


首先来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因事故受伤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以实际支出的医药费、检查费等票据为准。依据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确定。 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是根据相关民事赔偿法律对于误工损失赔偿的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接下来讲讲交通肇事罪委托书的写法: 委托书中首先要写清楚委托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然后写明被委托人的信息,同样涵盖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接着明确委托权限,若是特别授权,要详细写明授权范围,比如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最后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被委托人也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相关概念: 特别授权:指委托人授予受托人某些特定的、重大的诉讼权利,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重要的诉讼行为,像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 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相对,受托人只能进行一些常规的诉讼行为,比如代理参加庭审、陈述事实等,不能进行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