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重置等所产生费用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是赔偿责任的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赔偿范围。一般来说,车损赔偿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如果车辆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还包括车辆重置费用。此外,合理的施救费、车辆停运损失(如果是营运车辆)等也属于赔偿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后是赔偿途径。您可以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