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坏护栏是由自己赔偿还是由保险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撞坏护栏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得按照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要知道交强险的作用。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必须买的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撞坏护栏,护栏属于财产损失,只要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目前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要是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就得看有没有购买商业保险。《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完不够的情况下,商业险会接着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要是没买商业险,那就得自己掏腰包补上剩余的赔偿金额了。 举个例子,撞坏护栏定损一共5000元,交强险先赔2000元,若有商业险且保额足够,剩下的3000元商业险赔;要是没有商业险,这3000元就得自己出。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主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