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到底是怎样的呢?

我家人前不久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一些鉴定相关的事宜。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像要准备哪些材料,各个环节有啥要求,还有鉴定结果出来后要是有异议该怎么办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 #鉴定程序
  • #鉴定申请
  • #鉴定结论
  • #异议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鉴定程序通常包含以下环节: **申请环节**:在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或其代办代理人若有合理理由,且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可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或重新鉴定申请。若自行委托,被鉴定人(伤者)需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委托书、住院治疗记录和身份证明等,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相关鉴定,如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等方面的鉴定。 **鉴定受理与实施环节**: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例如,涉及相关技术检验分析等工作。 **出具结论环节**:结果确定后,应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评定书一般会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异议处理环节**: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且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初次的时限相同。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