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需要几天?
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到现在还没处理完。我想知道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久,是有固定的时间限制,还是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呢?心里一直没底,想了解下具体的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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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它会因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处理的不同阶段而有所差异。 首先是现场勘查阶段。交通警察在接到报警后,会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为了能快速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若事故涉及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处理时间会相应延长。根据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外,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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