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撞坏了好几辆车,还导致有人受伤。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到底什么情况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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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特定情形下是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在交通事故中,比较典型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就是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如果驾驶人正常驾驶,但由于违反了交通规则,比如超速、闯红灯等,导致了严重后果,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交通事故场景中,如果驾驶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故意为之,比如醉酒驾车、吸毒后驾车,并且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实际损害,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不同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而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是过失。所以判断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行为方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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