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被投诉无故废标该如何申诉?


在中标后被投诉且遭遇无故废标时,申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诉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明确申诉的主体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这里的申诉主体包括中标人以及与该招投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主体,而申诉范围涵盖了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合法行为,中标后被无故废标显然属于可申诉的情况。 接着是申诉的流程。第一步是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要能证明自己的中标合法合规,以及项目方废标行为的不合理性。比如,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相关合同草案等,这些文件能反映整个招投标过程的情况,是申诉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是选择合适的申诉渠道。一般来说,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要求他们对废标理由进行说明和解释。如果对他们的答复不满意,就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不同行业和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有所不同,例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一般由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步是撰写申诉书。申诉书的内容要清晰明了,包含申诉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诉人的信息、申诉事项、事实和理由等。要详细阐述自己中标的合法性以及项目方废标行为缺乏依据的情况,并且附上前面准备好的相关证据材料。 在申诉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时间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诉的效力。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经过申诉,相关部门认定项目方的废标行为确实不合法,那么中标人有权要求恢复中标资格,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要求项目方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