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认定标准: 首先,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核心要素。如果行为人离开现场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是有合理的理由,比如为了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急救,并且事后主动报案等,就不能认定为逃逸。例如,张三在事故发生后,发现伤者伤势严重,附近又没有急救车辆,于是立刻开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让同行人员报警,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逃逸。 其次,有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另外,还有一些常见的情形也会被认定为逃逸。比如,行为人在发生事故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拒绝配合警方调查,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事故经过等信息,试图逃避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也可以认定为逃逸。还有,在交警到达现场前,行为人无故离开现场,且没有合理的理由和解释,事后又不主动联系警方,也会被认定为逃逸。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进行认定。如果当事人对逃逸认定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