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人事故两年内死亡是否有刑事责任?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伤人事故,当时伤者情况看着还好,没想到在两年内去世了。我特别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判定的,会不会要负刑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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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伤人事故中,如果伤者在两年内死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要确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在事故中,你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这是判定是否负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前提。 其次,要判断伤者的死亡与此次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需要专业的法医进行鉴定。假如鉴定结果表明,伤者的死亡是由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或者交通事故在其死亡过程中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不过,如果伤者的死亡是由其他因素,比如自身疾病的恶化、后续治疗不当等原因所导致,且这些因素对死亡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需要承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总之,交通伤人事故两年内伤者死亡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要结合事故责任认定和因果关系鉴定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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