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对超限超载会怎么处罚?


交通执法对于超限超载的处罚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解释一下超限超载的概念。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超载则是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关注的是车辆本身的载重量。 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方面,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如果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对于客运车辆超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