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规定吊销驾驶证是否要书面通知本人?
我开车的时候出了点状况,听说可能会被吊销驾驶证。我就想知道,按照交通法规,要是真的要吊销我的驾驶证,是不是得书面通知我呀?我担心没收到通知,到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证被吊销了。
展开


在交通管理过程中,吊销驾驶证是一项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吊销驾驶证,简单来说,就是让驾驶人失去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能再合法开车上路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这里所说的告知,在实践操作中通常就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以确保当事人能够准确知晓相关信息。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要求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这进一步强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书面形式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吊销驾驶证时必须书面通知本人。 书面通知本人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能让驾驶人清楚知道自己被吊销驾驶证的事实、原因以及相关依据;另一方面,也保障了驾驶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如果没有收到书面通知,驾驶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面临的情况,这对驾驶人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所以,交通法规规定吊销驾驶证是要书面通知本人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定刑标准是什么?
- 跟前夫离婚了户口没迁出,前夫能登记结婚吗?
- 民法典对医疗纠纷有哪些规定?
- 人员失踪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 出院能直接办手续吗?
- 诉讼继承费用是多少?
- 护照首次申请前往地点怎么填写?
-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是否能报销?
- 房子过户给朋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缴纳哪些费用?
- 公司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什么?
- 故意伤害累犯如何判决赔偿?
-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 离婚时法院对房子一般怎么判?
- 从社保卡看失业金几个月到账?
- 交通事故有调解的必要吗?
- 离婚案件二审被告死亡怎么办,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 留置期间可以见家人吗?
- 存货盘亏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 当原告不能举证时被告是否能举证?
- 法院流拍的房子能不能买?
大家都在问
- 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定刑标准是什么?
- 跟前夫离婚了户口没迁出,前夫能登记结婚吗?
- 民法典对医疗纠纷有哪些规定?
- 人员失踪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 出院能直接办手续吗?
- 诉讼继承费用是多少?
- 护照首次申请前往地点怎么填写?
-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是否能报销?
- 房子过户给朋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缴纳哪些费用?
- 公司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什么?
- 故意伤害累犯如何判决赔偿?
-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 离婚时法院对房子一般怎么判?
- 从社保卡看失业金几个月到账?
- 交通事故有调解的必要吗?
- 离婚案件二审被告死亡怎么办,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 留置期间可以见家人吗?
- 存货盘亏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 当原告不能举证时被告是否能举证?
- 法院流拍的房子能不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