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超载的扣分罚款情况是怎样的?


在交规中,对于超载的扣分和罚款有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车辆以及超载的比例不同,处罚也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公路客运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记9分;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货运机动车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1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一次记6分。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校车、旅游客运、公路客运、7座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驾驶这些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 其他载客汽车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1分。 了解交规中关于超载的扣分和罚款规定,有助于驾驶员规范驾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应当严格按照车辆核定的载客、载货量行驶,避免超载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