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报警分为哪几类?
在了解入境货物报警分类之前,我们先明确这里的“报警”更准确地说法可能是“报检”,报检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运输工具的负责人等在货物等进出口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请求对商品等进行检验检疫的行为。
入境货物报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进境一般报检。这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通俗来讲,就是当货物到达我国口岸后,货主或其代表要向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然后让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进行检查,看看货物是否符合我国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报关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二类是进境流向报检,也被称为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它是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据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比如说,货物在上海口岸入境,但最终目的地是北京,那么在上海口岸进行简单的处理和获取通关单后,货物运到北京,再由北京的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检查。这 依据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对于需要异地施检的货物,要按照规定进行流向报检。
第三类是异地施检报检。它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也就是说,在前面进行了流向报检后,货物到了最终地点,还需要再次向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接受最终的检验检疫。这也是为了确保货物在整个运输和存放过程中没有出现新的问题,符合目的地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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