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税时营业额报少了有没有事?


申报税时营业额报少了是有事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税收原理上来说,营业额是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依据。当您申报的营业额低于实际营业额时,就意味着您按照少报的营业额计算缴纳的税款也会相应减少,这实际上就造成了少缴税款的结果。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逃税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您少报营业额的行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那么税务机关有权要求您补缴少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同时还会根据少缴税款的金额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滞纳金是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少报营业额的情节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如果您是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失误导致营业额报少了,比如计算错误等,在发现后及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主动补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理。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申报的营业额有误,应尽快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积极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