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和农村合作医疗是否冲突?

我现在失业了,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同时我之前一直交着农村合作医疗。我想知道,要是我领了失业金,还能接着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吗?这两者会不会有冲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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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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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失业金和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是不冲突的。下面来分别介绍一下这两个概念。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它是给那些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期限,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简单来说,就是在你失去工作没有收入的时候,国家给你的一笔钱来维持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而农村合作医疗,也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是它以前的叫法),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的主要作用是为参保人在生病就医时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领取失业金并不影响你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过,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会为你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这个时候你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而不需要再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因为在同一时间段内,你只能享受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属于重复参保,是没有必要的。并且在就医报销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险进行报销。所以,虽然失业金和农村合作医疗本身不冲突,但在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上要注意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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