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在探讨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交强险的定义。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但之后有权向致害人也就是无证驾驶者进行追偿。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无证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医院需要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产生了一定的抢救费用,那么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在责任限额内先垫付这笔费用。但后续保险公司会向无证驾驶者追讨这笔垫付的费用。如果事故还造成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如车辆损坏、物品损毁等,保险公司不会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这部分损失需要由无证驾驶者自己承担。 另外,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各地对于交强险在无证驾驶情况下的赔偿范围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有的地方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总体来说,保险公司在赔偿后依然有权向无证驾驶者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会有垫付机制,但会向致害人追偿,对于财产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提醒广大驾驶者,一定要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再上路行驶,否则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还可能在发生事故后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