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胜诉告对方?


在离婚后起诉对方的案件中,不同的诉求所需的证据也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如果是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分割。若你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你的财产,你需要准备能够证明这些行为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它可以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如果存在不明的大额转出,可能就是对方转移财产的迹象;房产交易合同,若对方私自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这份合同就是有力证据;还有购物发票等,如果对方有挥霍财产的行为,这些发票能证明其消费情况。 要是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根据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你需要提供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如果孩子因为对方照顾不周而生病,诊断证明能反映孩子的健康状况;学校老师的证言,老师可以证明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生活情况,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情绪不稳定等,老师的证言就很关键;还有邻居的证人证言,他们能证明日常生活中对方对孩子的照顾情况。 对于损害赔偿诉求。《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你需要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这些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当遭遇家庭暴力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能证明暴力行为的发生;医院的验伤报告,它可以确定伤害的程度;还有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如果能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些资料都是重要的证据。 总之,在准备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样才能提高胜诉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