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有什么证据吗?


诉讼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诉讼离婚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帮助法官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首先,关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是诉讼离婚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常见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一方出轨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比如,如果一方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另一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他们之间暧昧的聊天记录或者亲密的照片,就可以作为证明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其次,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也很重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的产权证书、车辆的行驶证、银行存款的账户信息、股票基金的交易记录等。这样才能清楚地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便于法院进行合理分割。 再者,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抚养子女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像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生活学习习惯等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