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摩托车出了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无牌无证摩托车出了事故,责任承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就有明确规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要是因为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者的过错引发事故,那他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摩托车和其他车辆都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就会按照各自过错来划分这些不同比例的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赔偿方面,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意思就是哪怕摩托车无牌无证,但只要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规定限额内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要是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之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是一项为了救助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金。当事故责任人没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或者车辆没有参加强制保险时,救助基金就会发挥作用,先垫付诸如抢救费、丧葬费等费用,之后再向责任人追讨。 机动车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目的在于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在一定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