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抚养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未婚生育抚养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公证员会指导当事人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要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申办公证的种类和办证目的;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以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申请的时间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最后申请人要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同时,公证员会提示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比如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代理人代为申请,委托代理人要提交授权委托书;需公证的文书;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其次是受理阶段。受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符合这些受理条件的,公证处会按要求分类登记,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建立公证卷宗,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设置承办单,各环节的经办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要是不符合受理条件,公证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然后是审查阶段。审查的内容较多,包括当事人的人数、身份,是否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公证员会制作谈话笔录,明确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注意事项。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公证员会进行调查取证。此外,公证人员会根据需要制作复印件或复制件入卷,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复制日期,还要签名。如果有需要,公证员还会指导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要是当事人拒绝修改,也会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是出证阶段。先起草公证书签发稿,如果适用定式公证书格式,要严格注意公证书名称、编号、证词、公证处名称、承办公证员的意见、签名及出证日期的严谨和规范;如果适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就按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要求办理。审批要点包括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的充分、真实性;公证书的格式及内容严格规范;公证程序合法。审批合格后,由有权审批的公证员签署意见,签名并注明审批日期。 法律依据方面,《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一系列材料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