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我想办个未婚证明,但最近实在抽不出时间,想让别人帮我去办。我就想问问,未婚证明必须本人去办理吗,能不能委托别人代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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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也就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它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在过去,未婚证明是一个较为常用的证明文件,在很多场合都可能会用到,比如买房、贷款、出国等。不过,自2015年9月起,民政部发布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民政部门已经不再提供未婚证明的办理服务了。所以也就不存在是否需要本人去办理的问题。 如果是涉及上述特定的公证事项需要出具未婚证明,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讲,通常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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