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出去的二手车退回来发票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卖了一辆二手车,还开了发票。现在买家把车退回来了,我完全不知道这发票要怎么处理。是直接作废,还是有其他的流程?我担心处理不好会有税务风险,想了解下正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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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车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卖出去的二手车退回来时,发票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用于证明交易行为和车辆所有权转移的重要凭证。而红字发票是在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况时,用于冲减原发票金额和税额的一种特殊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交易。 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收回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收回原发票,才能确保后续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原发票的所有联次都需要收回,包括发票联、转移登记联等。第二步,开具红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内容应当与原发票内容一致,只是金额为负数。这样做的目的是冲减原交易的收入和税额。第三步,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原发票、红字发票、销售退回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这些凭证和资料是税务机关检查和核实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情况会更为复杂。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如果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时,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总之,卖出去的二手车退回来时,发票处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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