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变造的签章的票据效力是怎样的?

我拿到了一张票据,后来发现上面的签章好像被变造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张票据还有没有效,它的效力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很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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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变造的签章的票据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票据签章变造的含义。票据签章变造,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对票据上原本真实有效的签章进行更改、伪造等操作,使其失去了原本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变造的签章,其本身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票据的签章是确认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签章被变造就破坏了这种依据的真实性。然而,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并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如果一张票据上除了被变造的签章外,还有其他真实有效的签章,那么这些真实签章的当事人依然要按照票据上的记载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 例如,甲签发了一张票据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的签章被丁变造后转让给了戊。在这种情况下,甲和乙的签章是真实的,他们依然要对票据上原记载的事项负责;而戊如果是善意取得票据,其票据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丙,如果能证明签章是被变造的,那么丙只对变造前的票据记载事项负责。 对于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情况,法律规定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票据当事人,避免因为难以确定签章时间而使当事人承担过重的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票据签章被变造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变造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向其他真实签章的当事人主张自己的票据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票据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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