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签字确认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效?
我之前遇到了一起事故,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我对里面的部分内容不认可,就没签字。现在对方拿着这个认定书找我索赔,我想知道我没签字的话,这个事故认定书还有效吗?我需不需要按照它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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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故认定书的概念。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从法律上来说,当事人未签字确认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送达当事人。这里并没有规定需要当事人签字才生效。 也就是说,交警只要完成了事故调查,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出了事故认定书,并且按照法定程序送达给当事人,这个认定书就是有效的。签字只是证明当事人收到了认定书,并不代表对其内容的认可。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即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所以,即便当事人未签字确认事故认定书,它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对其提出质疑和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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