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分别是多长时间?


首先来说说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问题。从法律角度讲,借条和欠条本身只要是依法订立的,在当事人清偿全部债务前都是长期有效的 。 不过这里有个诉讼时效的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你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权利的一个时间限制。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在这三年时间里,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超过三年了,借款人就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也就是说,借款人可以以此为由,让法院不支持出借人的诉求。 对于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没注明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如果在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都没有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不再起算。 欠条方面,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再讲讲担保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个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规定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