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之前给别人借了点钱,对方给我写了欠条。但最近我突然想到,这欠条会不会过了时间就没用了呀?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欠条的有效期到底是怎么算的?是固定的一个时间,还是有其他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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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条的有效期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欠条本身的效力,另一个是诉讼时效。 首先,欠条本身的效力。如果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或可撤销事由,那么欠条的效力是永久的。也就是说,这份欠条始终是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凭证。 然后,来说说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具体到欠条的诉讼时效,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双方在欠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开始计算,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的3年内随时起诉,自还款日到期之后的第二日起计算满3年。比如,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2023年1月2日起算,到2026年1月1日截止。二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同样是3年。不过,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债务人催款,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的法律制度。 法定无效事由:指法律明确规定的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况,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可撤销事由:比如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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