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多长时间会失去法律效力?

之前有人找我借了钱,给我写了欠条。现在距离借钱已经过去挺久了,我有点担心这欠条会不会已经没法律效力了。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欠条在多长时间之后就不被法律认可了,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去要钱,还能不能要得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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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条本身不会失去法律效力,但是欠款纠纷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里所说的诉讼时效,简单来讲,就是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你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就可能会获得时效抗辩权,这时候你的权利虽然还在,但是可能就很难通过打官司让对方还钱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你知道对方不还钱,侵害到你的权益那天开始计算三年时间。不过,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保护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期对方没还钱,那么从这个没还钱的时间点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从这个合理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即便诉讼时效过了,债权人依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只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时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行使时效抗辩,对抗权利人的请求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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