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的受害人会被怎么判?
我朋友在和警察发生冲突时不小心伤到了警察,现在被认定为袭警罪。我不太理解,他感觉自己才是受 害人,因为当时情况很混乱。我想知道在袭警罪里,如果被认定为受害人这一方会怎么判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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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袭警罪的判定主要是针对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人,而不是针对所谓的“受害人”。在袭警罪中,“受害人”通常指的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他们是不会被判刑的。
袭警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新增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暴力袭击”很好理解,就是对警察实施了暴力行为,像殴打、拉扯等。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用机动车撞击等行为,对警察人身安全的威胁更大,所以量刑也会更重。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袭警罪,关键看袭击行为是否针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如果警察没有在执行职务,或者行为人的行为不属于暴力袭击,那就可能不构成袭警罪。总之,袭警罪是对袭击警察者的惩处,警察作为受害人不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