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是否需要写离婚协议书?
我和另一半都想离婚,双方是自愿的。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要写离婚协议书。要是不写,会不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双方自愿离婚是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首先,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讲,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自愿离婚的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是法定的要求。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是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它的作用不仅仅是证明双方自愿离婚,更重要的是对离婚后各项事宜做出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可能会在离婚后因为财产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也需要通过协议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等内容。所以,双方自愿离婚时,写离婚协议书是必要且重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