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权公示的方式是怎样的?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涉及物权的事情,不太清楚物权公示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来进行的。我知道物权公示很重要,它关系到权利的确定和交易的安全,但具体的公示方式我完全不了解。想问问大家,在法律上物权公示的方式到底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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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公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物权公示是指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情况,以一定的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其目的在于使第三人知晓物权的状态,保障交易安全。 在中国,物权公示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首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所谓不动产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情况,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这就好比给不动产建立了一个“身份档案”,大家通过查询这个“档案”,就能知道该不动产的物权归属和变动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张三把自己的房子卖给李四,只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四才真正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是动产交付。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比如汽车、家具等。动产交付就是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行为。动产交付又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等。现实交付是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直接将动产的占有实际转移给对方。比如,王五把自己的手机卖给赵六,直接把手机交到赵六手中,这就是现实交付。拟制交付则是通过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等方式来代替现实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之,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主要方式,在保障物权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使得物权的变动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交易双方和第三人能够清楚了解物权的真实状况,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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