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涉及组织赌博怎么判刑?


在探讨微信涉及组织赌博如何判刑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组织赌博,简单来说,就是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并且组织他人参与赌博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利用微信组织赌博,通常表现为在微信群组里召集人员,设定赌博规则,进行诸如抢红包赌博、棋牌类赌博等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虽然使用微信组织赌博不完全等同于上述条款中提及的利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但本质上都是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赌博活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会按照开设赌场罪来处理。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审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量刑。比如组织赌博的持续时间,时间越长,表明其社会危害性越大;参赌人数的多少,人数越多对社会秩序的影响越大;抽头渔利的金额,获利越多说明犯罪行为的获利性和危害性越高;还有是否存在胁迫、诱骗他人参与赌博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初犯、偶犯,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总之,微信涉及组织赌博的判刑会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