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团伙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朋友参与了一个诈骗团伙,我很担心他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团伙诈骗是如何量刑的呢?是根据诈骗金额来定,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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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伙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团伙诈骗,指的是两人及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诈骗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在我国,对于团伙诈骗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团伙诈骗中,各成员的量刑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比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总之,团伙诈骗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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