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用工资收入赌博,离婚后可以怎样?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在婚姻期间他一直用自己的工资收入去赌博,输了好多钱。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针对他用工资赌博这件事,我在离婚后还能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吗?
展开


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用工资收入去赌博,离婚后另一方在某些情况下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工资收入虽然是一方所挣,但在婚姻期间通常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如果一方用工资收入赌博,这实际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合理使用。因为赌博是一种非法且具有极大危害性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为了家庭的共同利益。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方赌博的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没有参与赌博的一方。 此外,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用工资赌博输钱,这种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可能适用此条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另外,对于因赌博产生的债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