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死刑由什么核准?
最近在研究法律知识,对死刑核准这方面不太明白。想知道按照规定,到底是哪个机关来核准死刑呢?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具体又是怎么个流程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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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根据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首先来解释一下死刑核准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在对一个人判处死刑后,要经过特定的机关再次审查,看看这个判决是不是合理、准确,只有经过核准了,才能真正去执行死刑。这是为了确保不会错判,保障司法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当被告人不上诉时,就得先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之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要是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它有两种选择,可以自己提审这个案件,也可以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而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如果被告人不上诉,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种严格的核准程序和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死刑的慎重态度,最大程度保证了死刑判决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相关概念: 死刑核准:对判处死刑的判决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执行的程序。 死刑复核:在执行死刑前,对死刑判决再次审查的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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