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告知书有什么好处?


签了认罪认罚告知书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在实体上,也就是量刑方面,能够得到“优惠”。按照规定,检察机关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就可以知道相对确定的量刑幅度,如果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基本能确定法院会在该幅度范围内判刑,从而提前锁定风险。例如,原本可能判处较重刑罚,但由于认罪认罚,量刑可能会降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 程序上,基层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适用这些程序可以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让案件得到更快的处理结果,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认罪认罚可以作为变更强制措施和适用缓刑的有利条件。在逮捕的适用上,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认为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对提请逮捕的,检察院认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不批准逮捕。在逮捕的变更上,已经逮捕的人认罪认罚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审查羁押必要性,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也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相关内容。 此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这一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相关概念:(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的文书 确定刑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提出的具体的量刑幅度建议 速裁程序:基层法院对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适用的快速审理程序 简易程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简化了一些诉讼环节的程序 强制措施: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