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都是金融领域中比较重要的罪名,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说票据诈骗罪。票据,简单来说就是一些可以当作钱来用的有价证券,像汇票、本票、支票这些。票据诈骗罪就是指用欺骗的手段,利用这些票据来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就构成犯罪: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比如说,有人伪造了一张支票,然后用这张假支票去银行兑现,拿走了一大笔钱,这就属于票据诈骗。 再看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是除了上面说的票据之外,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制作的,具有现金价值的凭证,像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金融凭证诈骗罪就是使用伪造、变造的这些金融凭证来骗取财物。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如果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数额较大的,就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例如,有人变造了一张银行存单,增加了存单上的金额,然后去银行取款,骗到了钱,这就构成了金融凭证诈骗罪。 对于这两种犯罪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涉及到票据和金融凭证的使用,一定要保证其来源合法、真实,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风险。同时,如果发现有可疑的票据或金融凭证,要及时向相关机构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