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规定的慈善组织是什么样的?
我想投身慈善事业,打算成立个慈善组织,但不太清楚《慈善法》里规定的慈善组织到底是啥样的。它有啥特征,成立需要啥条件,受啥监管,这些我都很迷糊。希望了解下相关内容,好让我心里有数,知道自己能不能成立以及该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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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从通俗意义来讲,就是专门做慈善事业的组织,它们把开展慈善活动当作自己的主要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慈善组织指的是依法成立、符合该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首先,它具有非营利性,这意味着它开展慈善活动不是为了赚钱,赚来的钱也不会分给成员,而是要继续用在慈善事业上。其次,它有特定的慈善宗旨,是为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这些慈善目的而存在的。 要成立慈善组织,根据《慈善法》第九条,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要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组织章程;有必要的财产;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慈善组织成立之后,也受到严格的监管。《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财产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都有规定。例如,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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